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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技师学院2021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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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技师学院2021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 分类: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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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3-03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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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确保我院做好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成立学院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顾  问:罗爱民(党委书记) 组  长:易理中(院    长) 副组长: 唐文清  韩维丰  周光辉  周群强  曹旅宁 刘颂新  黄兆丰 组 员: 李秀元 周军湘 周  良 唐  宁 王辉平 周启红 丁曙光 彭艳涛 赵  勇 欧阳惠平 曹隆煌 王端南 张  阳 徐建方 周国福 王更生 刘光叶 各专业系学管主任  陈英姿(疫情报告人)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物资准备  根据学院的规模、教职员工及学生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一周消耗量)。  (二)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在一体化大楼铁架房区2楼,采光和通风良好,空气流通。后勤基建处每天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疑似病例或学生发热人员进入产生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在患者离开后,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不同病种的病例。隔离观察区域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严格控制隔离观察区域内、外的工作人员,减少交叉感染机率。  (三)设立卫生保健室  学校卫生保健室设在教工食堂隔壁铁架房后间,做好全院师生员工身体状况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执行全院疫情的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院疫情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防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主动与辖区先锋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对接防疫相关工作,联系人:黄医生15292294925。分片指导医院:江麓医院,联系人:刘婵13786263676,由市防控办统一指派为学院提供疫情防控和医疗救助技术支持。 四、疫情处置要求 (一)一般情况: 指学院教职员工、学生中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和可疑症状人员。  1.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健康教育与防控知识培训; 2.做好人员的摸底排查,做好信息收集与报告; 3.加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监测,一方面认真落实晨晚检制度,开展体温、咳嗽等症状的主动监测,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学生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监测,如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切实做好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的追踪观察; 4.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场所通风与消毒。 5.限制人员聚集(采取错峰上下学、就餐等,减少不必要的集中会议。 (二)出现可疑症状人员: 指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 1.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并通知家长。学院安排校医或专人将可疑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先行留置在临时设置的隔离观察点,做好隔离医学观察。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及时转送发热门诊开展诊治排查。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学院应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报告流程:教职员工、学生发现本人或其他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学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三)出现单个病例: 指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 1 例新冠肺炎病例(含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1.立即启动本院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严格落实消毒等疫点处置措施。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学生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四)出现聚集性疫情: 指 14 天内小范围内(一个班级或同部门)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例间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由市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根据需要采取停课和对校园(划分的疫点、疫区)进行封锁。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或教职员工、学生报告发现本单位有聚集性疫情的,学院要立即报告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五)如学院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具体工作实施 学院内部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1.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附件流程图),及时向学院校医陈医生18075865559报告,并立即隔离至临时隔离点(由一名陪同人员护送,学生和护送人员都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中途不换人),由校医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学生体温进行检测,学生如果依旧体温异常,到隔离室隔离;被隔离人由校医在隔离室外守候陪同,被隔离人在隔离室等候下一步通知。同时,值班教师电话通知当天值班领导或院长,将学生姓名、班级、温度等信息填表后,通过询问、查验手机“湖南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方式掌握学生是否到访过疫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或疑似、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等信息,直接联系家长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后处置。如果有疫区接触史或旅居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立即报告学院疫情报告人并通知家长。如有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由校医立即报告学院疫情负责人,学院第一时间将疫情情况上报,并使其尽早得到有效控制,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将疑似人员接至定点医院诊治。待排除后,解除留置在临时观察点的密切接触人员的活动限制;如果确诊,按辖区疾控部门指导,配合隔离和消杀。 2、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3、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教职工体温记录,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晨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雨湖区先锋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医生15292294925),并配合疾控等相关部门做好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  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负责与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6、并非所有的发热都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 发热(腋下体温≥37.3°C); 乏力、咳嗽(以干咳为主)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旅居史;近14天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和从国外回国来潭的人员;接触过类似病人。 7、江麓校区发现情况及时与江麓医院(刘婵13786263676)对接。 六、复工复学的要求 接受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师生应积极主动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在家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并每天及时将身体健康状况报告给学院疫情防控办。身体健康状况连续2天无异常后,带医院诊断证明到学院卫生保健室备案后方可复工复学。如确诊为传染类疾病,还必须凭医疗机构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湘潭技师学院2021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概要描述】为确保我院做好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成立学院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顾  问:罗爱民(党委书记)

组  长:易理中(院    长)

副组长:

唐文清  韩维丰  周光辉  周群强  曹旅宁

刘颂新  黄兆丰

组 员:

李秀元 周军湘 周  良 唐  宁 王辉平 周启红

丁曙光 彭艳涛 赵  勇 欧阳惠平 曹隆煌

王端南 张  阳 徐建方 周国福 王更生 刘光叶

各专业系学管主任  陈英姿(疫情报告人)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物资准备  根据学院的规模、教职员工及学生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一周消耗量)。

 (二)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在一体化大楼铁架房区2楼,采光和通风良好,空气流通。后勤基建处每天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疑似病例或学生发热人员进入产生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在患者离开后,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不同病种的病例。隔离观察区域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严格控制隔离观察区域内、外的工作人员,减少交叉感染机率。 

(三)设立卫生保健室  学校卫生保健室设在教工食堂隔壁铁架房后间,做好全院师生员工身体状况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执行全院疫情的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院疫情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防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主动与辖区先锋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对接防疫相关工作,联系人:黄医生15292294925。分片指导医院:江麓医院,联系人:刘婵13786263676,由市防控办统一指派为学院提供疫情防控和医疗救助技术支持。

四、疫情处置要求
(一)一般情况:

指学院教职员工、学生中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和可疑症状人员。 

1.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健康教育与防控知识培训;

2.做好人员的摸底排查,做好信息收集与报告;

3.加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监测,一方面认真落实晨晚检制度,开展体温、咳嗽等症状的主动监测,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学生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监测,如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切实做好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的追踪观察;

4.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场所通风与消毒。

5.限制人员聚集(采取错峰上下学、就餐等,减少不必要的集中会议。

(二)出现可疑症状人员:

指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

1.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并通知家长。学院安排校医或专人将可疑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先行留置在临时设置的隔离观察点,做好隔离医学观察。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及时转送发热门诊开展诊治排查。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学院应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报告流程:教职员工、学生发现本人或其他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学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三)出现单个病例:

指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 1 例新冠肺炎病例(含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1.立即启动本院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严格落实消毒等疫点处置措施。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学生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四)出现聚集性疫情:

指 14 天内小范围内(一个班级或同部门)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例间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由市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根据需要采取停课和对校园(划分的疫点、疫区)进行封锁。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或教职员工、学生报告发现本单位有聚集性疫情的,学院要立即报告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五)如学院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具体工作实施

学院内部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1.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附件流程图),及时向学院校医陈医生18075865559报告,并立即隔离至临时隔离点(由一名陪同人员护送,学生和护送人员都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中途不换人),由校医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学生体温进行检测,学生如果依旧体温异常,到隔离室隔离;被隔离人由校医在隔离室外守候陪同,被隔离人在隔离室等候下一步通知。同时,值班教师电话通知当天值班领导或院长,将学生姓名、班级、温度等信息填表后,通过询问、查验手机“湖南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方式掌握学生是否到访过疫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或疑似、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等信息,直接联系家长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后处置。如果有疫区接触史或旅居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立即报告学院疫情报告人并通知家长。如有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由校医立即报告学院疫情负责人,学院第一时间将疫情情况上报,并使其尽早得到有效控制,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将疑似人员接至定点医院诊治。待排除后,解除留置在临时观察点的密切接触人员的活动限制;如果确诊,按辖区疾控部门指导,配合隔离和消杀。

2、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3、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教职工体温记录,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晨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雨湖区先锋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医生15292294925),并配合疾控等相关部门做好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

 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负责与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6、并非所有的发热都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

发热(腋下体温≥37.3°C);

乏力、咳嗽(以干咳为主)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旅居史;近14天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和从国外回国来潭的人员;接触过类似病人。

7、江麓校区发现情况及时与江麓医院(刘婵13786263676)对接。

六、复工复学的要求
接受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师生应积极主动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在家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并每天及时将身体健康状况报告给学院疫情防控办。身体健康状况连续2天无异常后,带医院诊断证明到学院卫生保健室备案后方可复工复学。如确诊为传染类疾病,还必须凭医疗机构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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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做好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成立学院疫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顾  问:罗爱民(党委书记)

组  长:易理中(院    长)

副组长:

唐文清  韩维丰  周光辉  周群强  曹旅宁

刘颂新  黄兆丰

组 员:

李秀元 周军湘 周  良 唐  宁 王辉平 周启红

丁曙光 彭艳涛 赵  勇 欧阳惠平 曹隆煌

王端南 张  阳 徐建方 周国福 王更生 刘光叶

各专业系学管主任  陈英姿(疫情报告人)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物资准备  根据学院的规模、教职员工及学生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一周消耗量)。

 (二)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在一体化大楼铁架房区2楼,采光和通风良好,空气流通。后勤基建处每天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疑似病例或学生发热人员进入产生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在患者离开后,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观察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不同病种的病例。隔离观察区域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严格控制隔离观察区域内、外的工作人员,减少交叉感染机率。 

(三)设立卫生保健室  学校卫生保健室设在教工食堂隔壁铁架房后间,做好全院师生员工身体状况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执行全院疫情的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院疫情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防控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主动与辖区先锋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对接防疫相关工作,联系人:黄医生15292294925。分片指导医院:江麓医院,联系人:刘婵13786263676,由市防控办统一指派为学院提供疫情防控和医疗救助技术支持。

四、疫情处置要求
(一)一般情况:

指学院教职员工、学生中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和可疑症状人员。 

1.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健康教育与防控知识培训;

2.做好人员的摸底排查,做好信息收集与报告;

3.加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监测,一方面认真落实晨晚检制度,开展体温、咳嗽等症状的主动监测,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学生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相关的症状监测,如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切实做好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的追踪观察;

4.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场所通风与消毒。

5.限制人员聚集(采取错峰上下学、就餐等,减少不必要的集中会议。

(二)出现可疑症状人员:

指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和腹痛等症状人员。

1.立即报告学院负责人并通知家长。学院安排校医或专人将可疑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先行留置在临时设置的隔离观察点,做好隔离医学观察。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及时转送发热门诊开展诊治排查。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学院应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报告流程:教职员工、学生发现本人或其他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学院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三)出现单个病例:

指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 1 例新冠肺炎病例(含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1.立即启动本院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严格落实消毒等疫点处置措施。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发现教职员工、学生有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院要在 2 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四)出现聚集性疫情:

指 14 天内小范围内(一个班级或同部门)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病例间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由市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根据需要采取停课和对校园(划分的疫点、疫区)进行封锁。报告流程:学院通过主动排查或教职员工、学生报告发现本单位有聚集性疫情的,学院要立即报告将疫情信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中心。 

 (五)如学院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具体工作实施

学院内部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1.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附件流程图),及时向学院校医陈医生18075865559报告,并立即隔离至临时隔离点(由一名陪同人员护送,学生和护送人员都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中途不换人),由校医再次用水银温度计对学生体温进行检测,学生如果依旧体温异常,到隔离室隔离;被隔离人由校医在隔离室外守候陪同,被隔离人在隔离室等候下一步通知。同时,值班教师电话通知当天值班领导或院长,将学生姓名、班级、温度等信息填表后,通过询问、查验手机“湖南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方式掌握学生是否到访过疫区、是否与疫区人员或疑似、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等信息,直接联系家长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后处置。如果有疫区接触史或旅居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信息,立即报告学院疫情报告人并通知家长。如有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由校医立即报告学院疫情负责人,学院第一时间将疫情情况上报,并使其尽早得到有效控制,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将疑似人员接至定点医院诊治。待排除后,解除留置在临时观察点的密切接触人员的活动限制;如果确诊,按辖区疾控部门指导,配合隔离和消杀。

2、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3、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教职工体温记录,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晨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雨湖区先锋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医生15292294925),并配合疾控等相关部门做好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处置、区域隔离、终末消毒等。

 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各系部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负责与接受隔离或治疗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6、并非所有的发热都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就医。

发热(腋下体温≥37.3°C);

乏力、咳嗽(以干咳为主)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旅居史;近14天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和从国外回国来潭的人员;接触过类似病人。

7、江麓校区发现情况及时与江麓医院(刘婵13786263676)对接。

六、复工复学的要求
接受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师生应积极主动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在家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并每天及时将身体健康状况报告给学院疫情防控办。身体健康状况连续2天无异常后,带医院诊断证明到学院卫生保健室备案后方可复工复学。如确诊为传染类疾病,还必须凭医疗机构的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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